专家建议针对三公经费使用重建部门预算模式

2014年07月28日09:50  瞭望 收藏本文

  随着我国财政规模扩大和部门预算中项目预算比重提高,项目过多、过杂、过散问题凸显,缺乏控制机制,导致监督失灵

  文/《瞭望》新闻周刊记者 陆文军 周琳

  公务活动超预算、超范围、超标准列支费用,擅自更改出国行程、延长境外停留时间、超编制配备公车……近期公布的审计报告中,一些部门单位的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问题累累。中央巡视组2014年首轮巡视中,“三公”经费“违规”亦是高频词。

  “三公”消费不规范现象缘何年年审,且又年年犯?

 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院教授马国贤等专家认为,以目前部门预算重要组成部分的项目预算为例,随着我国财政规模扩大和项目预算比重提高,项目过多、过杂、过散问题突出,导致财政、审计监督失效,因而“跑部钱进”式腐败和“三公支出”漏洞堵不胜堵。把“政府花钱”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改革部门预算制度已经刻不容缓。

  2014年上半年的最后一天,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》通过,预算改革成为改革的“开路先锋”。全面、规范、公开,让公民看得到、看得懂、能提意见,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。这其中,当务之急,专家建议,针对关注度高的“三公”经费使用问题,重建“部门预算模式”,完善项目预算管理。

  3人如何监督上千个项目

  7月9日,中央巡视组表示,在巡视科技部时发现,因公出国(境)、公车配备、召开会议等方面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现象。6月25日公布的审计报告中,因擅自更改出国行程,公务活动超预算,一些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部门单位也被点名。

  例如,上述审计报告指出,科技部、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、中国土木工程学会、中国建筑文化中心违规组织“双跨”(跨地区、跨部门)出国考察或营利性团组7个。如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在2012年和2013年未经批准的“双跨”团组中,邀请自然科学基金会主管项目的1名工作人员持因私护照分别出访美国、加拿大,承担费用超过4万元。

  还有7个部门本级和9个所属单位的149个团组存在擅自更改行程、延长境外停留时间问题,其中民航局及所属单位有113个团组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9个团组。海洋局2012年组织的跨部门“赴南极长城站考察慰问司长团”,批复11天、实际行程13天,其中6天在法国和智利。

  缘何有预算,仍旧违规不断?马国贤等专家认为,我国于2000年起各地陆续实施的预算制度,预算编制采用“部门预算公式”:部门预算=基本支出预算+项目预算。前者按人员编制和公用经费标准,后者根据预算单位实际需要,采用项目方式编制。由于部门预算能控制行政人员和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,在当时的“吃饭财政”下,能挤出一点钱搞项目就不错了,因而它受到各级政府重视。但缺点是,它缺乏对项目膨胀的控制机制,随着我国财政规模扩大和项目预算比重提高,其不适应的一面逐渐暴露。

  其一,预算项目过多。当前我国预算项目(含转移支付专项)膨胀严重,马国贤调研获得数据,2012年某省级预算有5000多个项目,其中转移支付专项有2000个。河南省某县财政有近千个预算项目,70%在10万元以下,有198个是省级专项。

  其二,项目过杂。从性质看,既有战略性项目,又有行动性项目。从内容看,既有业务费项目,也有政策性项目和建设性项目。由于性质混杂,难以形成科学的管理办法。

  其三,项目过散。从用途看,约有70%的预算项目是补充业务费的,发展性项目不足20%;从管理看,差不多每个预算单位有10~30个项目,因而“项目是个筐,什么都往里装”。

  这就导致财政、审计监督失效。马国贤指出,一个县的财政监督编制不过3人,如何监督上千个项目?为此,他们只能是“告发了才查账”。

  项目过多,对审计来说,也是难题。监督是最后的防线,失去了监督,专款专用就形同虚设;同时项目过于具体,也导致绩效评价“做不了”,或者绩效评价成本过高而“不能做”,最终引发不能根治的“跑部钱进”式腐败和“三公支出”漏洞堵不胜堵。

  突出绩效完善项目管理全过程

  专家建议,需要重建“部门预算模式”,将部门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、业务费预算和项目预算。业务费预算中将会议、购置、修缮、出国经费等“三公”经费纳入,项目预算则特指部门用于发展性项目的预算,分为事业费类、工程类和政策类项目(含转移支付专项)预算,采用项目化管理,单独列出。

  马国贤进一步指出,项目化管理是一种基于绩效管理,以预算项目为对象,以环节化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方式。它分为前期环节:包括项目(政策)的可行性研究、项目申报和前期评价、项目的立项等;中期环节:项目的实施和中期评价;后期环节:完成项目的结项、资金结算、对项目结果绩效评价、评价结果公示等。就是说,一个项目只有经过以上环节才算完成。单位在申报项目时,还应附绩效目标、预算和可行性报告。在项目评审上实行“成熟一个、评审一个”,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财政的项目库管理。

  另一方面,专家认为,信息公开和透明度的问题难以回避。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认为,“透明财政”是未来的方向,公开什么、何时公开、向谁公开都应具体规定好,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,加强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对政府花钱的监督力度。

  从预算编制来说,蒋洪认为,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应当按照其保障功能分类分为类、款、项,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、款。只有这样,才能把政绩工程、形象工程和不合理的公款消费等各种支出识别出来。未来还得有更细化的信息,如“三公”中的出国费,是多少人、去了哪里、有什么成效,都得一一提供。

  要规范政府的收支行为,还要强化各级人大的审查和监督职能。在现行预算法中,有关人大对政府花钱如何监督的规定并不明确,甚至有时审批形式化、“走过场”。蒋洪说,除了一些特殊信息外,人大在获取预算信息方面应该不受限制,“要什么给什么”;不仅如此,还应给予人大代表足够的审议时间和完善的修改流程。

文章关键词: 三公经费 部门预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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